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素质教育,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推动广东省中小学生美育教育普及,帮助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更好地感受美、欣赏美和创造美,形成中小学校美育书画教育日常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举办首届“毓园杯”美院之星广东省中小学生书画大赛。
入选规则
“毓园杯”美院之星广东省中小学生书画大赛共收到涉及全省11个地市共同参与投稿作品。本次作品评选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按作品的主题性、创新性、艺术性等综合标准进行评选,现将大赛入选并进入复赛的名单公布如下:
长按扫码查询复赛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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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以上同学进入复赛!
复赛安排
为保障比赛工作合规、有序、顺畅进行,后续复赛安排如下:
复赛寄稿截止时间:2023 年 4 月 5 日
复赛成绩公告时间:2023 年 4 月 下旬
复赛要求:进入复赛的作品需在作品背后粘贴《“‘毓园杯’美院之星”——广东省中小学书画作品大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好参赛作者信息,并将原作寄送至大赛单位指点地址。团体参赛作品由学校或机构统一收齐,个人参赛作品则由作者监护人在截稿日期前邮寄至指定地址。
复赛邮寄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广州美术学院教学区D栋
黄老师 15013193939
寄稿须知
复赛作品背后要贴上《“‘毓园杯’美院之星”——广东省中小学书画作品大赛作品登记表》
学校/机构送作品时要将参赛学生信息汇总登记,并附上《“‘毓园杯’美院之星”——广东省中小学书画作品大赛作品汇总表》。
请按以上要求,附上表格一同寄稿,快递稿件封面写明“美院之星+作品编号”字样。因作者作品信息不全导致无法评选、核对的,后果由参赛者自行负责。咨询微信号13128646023
作品评审
一,参赛作品由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专家及全国书画美育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来稿作品进行评审; 书法作品奖、绘画作品奖按各组别各设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二,团体奖项:“优秀指导教师奖”及“优秀组织单位奖”。
三,获奖作品经个人同意,可编入《“‘毓园杯’美院之星”——广东省中小学书法作品大赛作品集》,优秀作品者将颁 发收藏证书。
四,获奖作品将在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展厅进行展览。
“毓园杯”美院之星广东省中小学书画作品大赛组委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