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双减”精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起草了《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准入方式。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请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填写《意见反馈表》(扫描文末二维码可获取),发送至邮箱:gdxwpx@gdedu.gov.cn,邮件标题注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意见反馈”字样。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提意见建议的依据理由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所提意见建议的依据理由等。
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章 专业条件
第四章 附则